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开选聘第一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的通告
【法宝引证码】CLI.4.5295145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财办资〔2025〕8号
- 公布日期:2025.04.14
- 施行日期:2025.04.14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开选聘第一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的通告
(财办资〔2025〕8号)
为推动从宏观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服务,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通用的财务制度体系,我部决定公开选聘第一届企业财务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愿意为深入推进通用的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和应用贡献力量;
3.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财政部资产管理司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得到所在单位的支持;
4.尽职尽责,接受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的监督管理,履行相关的义务和职责。
(二)专业胜任能力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人员应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具有研究、制定、宣传、贯彻相关企业财务制度的丰富经验,并在本单位担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企事业单位人员应长期从事单位的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经验,并在本单位担任财务部门正职以上职务;
3.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人员应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研究,在企业财务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研究成果和较大影响,并具有教授、研究员等职称;
4.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咨询公司等)人员应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研究分析等相关工作,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并在本单位担任企业财务研究分析相关业务的主要负责人;
5.长期参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咨询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参加咨询专家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企业财务管理研讨会,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就深入推进企业财务通则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问题,向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4.优先承担财政部有关企业财务管理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5.优先获得财政部有关企业财务管理的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二)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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