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法规 > 中央法规 > 正文阅览
标亮 聚焦命中
转第
下载 收藏 打印 分享

下载格式:

  • 全文:
保留字段信息

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进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提升的意见

【法宝引证码】CLI.5.5295427

中华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进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提升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业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 年)》,全国总工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广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持续提升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立足职业发展和岗位需求,面向产业工人,提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到 2030 年,打造不少于 300 个产业工人学历与能力提升项目;资助不少于 300 万名符合入学条件的产业工人,其中农民工不少于 200 万名,带动更多产业工人树立和践行终身学习理念,主动提升学历与能力,助力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学校与行业企业的人才培养合作,因地制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适合产业工人特点,线上线下结合,支持产业工人灵活多样学习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支持各类学校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技能培训,鼓励开设劳模和工匠人才、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班、高级研修班,举办劳模工匠创新训练营等活动。


  (二) 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工会职工服务阵地、行业企业职工培训设施,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校企共建产业工人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或培训中心。办好企业内设培训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有序参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构建覆盖广泛、内容丰富的产业工人学习网络,探索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产业工人提供普惠制、普及性教育培训的有效方式。


  (三) 丰富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参与院校结合区域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关键领域需求,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产业工人教育特色专业、特色项目。统筹建设一批适应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的优质网络课程、新形态教材,并持续更新。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终身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
······

© 北大法宝:(www.pkulaw.cn)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是全国目前数据最丰富、内容最权威、功能最强、更新最快、用户最多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劳动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