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推荐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中施企协字〔2026〕37号
- 公布日期:2026.05.09
- 施行日期:2026.05.09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推荐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6〕37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做好协会换届准备工作,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及换届工作安排,开展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和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会员代表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 遵守协会章程,较好履行会员义务;
3. 加入协会一年以上,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二)理事候选人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会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 本单位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在工程建设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
3. 积极参与理事会会议和协会相关活动,履行理事职责;
4. 原则上由企业正职负责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省级建筑业协会负责人担任。
二、推荐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依据《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与意向单位沟通后向我会推荐会员代表和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二)推荐单位须组织填写《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和《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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