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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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18.10.20
【正文】
公司奖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并激励员工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奖惩定义
3.1奖励指公司对工作表现优异、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同损害公司利益作斗争、特殊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
3.2处罚指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以及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4.职责划分
4.1用人部门:部门负责人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行为道德规范,并依据客观事实,提报奖惩申请。
4.2人力行政部:负责政策执行,提报奖惩申请,或者受理奖惩提报,依据奖惩制度和客观事实给出奖惩建议;在权限范围内核准奖惩决定;记录奖惩事实,管理奖惩档案;受理员工申诉;执行经济奖惩决定。
4.3公司负责人:核准重大的奖惩决定。
4.4在职员工: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服从工作管理。
5.奖惩原则
5.1公司以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处罚员工的系列行为,并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对于奖罚不当、虚报事实者,一经查实,即予严惩。
5.2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不服或有异议者,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
5.3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或他人造成危害的,除按奖惩制度予以处罚外,还应对造成的后果负责,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4 员工处罚管理:
5.5书面奖惩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当年年度年终考核、加薪及日后职位晋升评定参考依据。
6.奖惩流程
6.1奖惩申报:由奖惩对象的直属上级或事件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奖惩申报表》进行申报,奖惩行为通过员工签字确认后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6.2审批权限:
6.2.1 5级(含)以下员工:直属上级→中心负责人→员工关系部负责人→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
6.2.2 6-7级员工:直属上级→中心负责人→员工关系部负责人→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裁→人力行政中心分管副总裁(总裁直管中心/部门,先由人力行政中心分管副总裁审核后,再由总裁最后审批)
6.2.3 8级(含)以上:直属上级→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裁→人力行政中心分管副总裁→总裁
6.3惩处确认:惩处事件或行为调查属实后,由当事人书面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绝确认,可由其直属上级及调查人签署后生效。根据当事人认错态度,公司有权从轻或对态度恶劣者从重处罚。
7.奖励细则
7.1通报表扬(奖励50元)
7.1.1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同损害公司、客户利益行为作斗争。
7.1.2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1.3为丰富公司文化生活,促进员工团结上进,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表现突出者。
7.1.4身体力行、积极宣扬公司企业文化,感染周边同事,引导积极工作氛围典范者。
7.1.5工作中积极思考,不断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取得一定成效者。
7.1.6对客户服务周到、主动、热情得到客户的表扬。
7.1.7业务知识全面并能积极帮带同事,热心传授工作技能。
7.1.8主动帮同事解困解难,起到榜样作用者。
7.1.9团结同事、尊重上级,热心公务,积极参加公司各类活动。
7.1.10其它应当给予该项奖励的言行等。
7.2 嘉奖(奖励200元)
7.2.1为公司建设出谋划策,经实践取得理想成绩者。
7.2.2采取有效措施,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贡献者。
7.2.3以公司为家、积极工作、关心集体、发扬主人翁精神并创造优异成绩者。
7.2.4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7.2.5为公司积极开拓市场,营业成绩有突出贡献。
7.2.6提供有效信息给公司,指出他人不良行为。
7.2.7发现并制止浪费有功者,或发现并解决问题有功者。
7.2.8处处模范履行公司制度,作出表率作用;或者针对他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言行,勇于制止或检举揭发者。
7.2.9本职工作做得好、任劳任怨、主动争先、起到榜样作用。
7.2.10工作态度一贯良好,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为公司利益积极工作,成绩显著者。
7.2.11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7.2.12其它应当给予该项奖励的言行等。
7.3小功(奖励600元)
7.3.1本职工作外,为公司节约成本或避免公司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3.2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7.3.3代表公司对外参加市级以下活动,获奖者。
7.3.4降低成本、节约资金和资源、增收节支,或推销积压、滞销产品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7.3.5保护公司财物,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公司的损失防患于未然。
7.3.6遇意外或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时,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保护公司、员工、客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尽量减少公司损失者。
7.3.7对公司的管理、服务、销售等方面提出重大改进的具体方案,经采纳施行有效者。
7.3.8改善的提案被采纳者,例如:技术改善、管理改善、排除安全隐患等。
7.3.9在工作和业务中,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7.3.10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水平上升很快,多次紧要关头为公司解决疑难问题。
7.3.11对同事、下属不保守,热心传授工作技能,不断为公司培养出合格人材,使与其相处的人员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受到员工爱戴、敬佩者。
7.3.12其它应当给予该项奖励的言行等。
7.4大功(奖励1000元)
7.4.1本职工作外,为公司节约成本或挽回公司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
7.4.2代表公司对外参加省级活动获奖者。
7.4.3提出重要创新被采纳者,例如: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等。
7.4.4意外事件或紧急避险,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公司重大损失。
7.4.5在本职工作外,对公司做出较大贡献者。
7.4.6其它应当给予该项奖励的言行等。
8.处罚细则
8.1通报批评:
8.1.1造成公司损失在200元以下。
8.1.2未经批准擅自离岗30分钟含以内。
8.1.3上班打瞌睡,或工作无精打彩,或服务态度欠佳。
8.1.4工作时开不适当玩笑造成不良影响。
8.1.5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在工作时间看书报、看电视、看视频等。
8.1.6工作时间,聚众闲谈、唱歌、大声喧哗、无理取闹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
8.1.7办事拖拉,对工作敷衍了事、散漫、粗心大意。
8.1.8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或使用公司财产。
8.1.9破坏公司环境卫生。如: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或其他杂物等。
8.1.10利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者(单次通话超过10分钟视为长时间通话)。
8.1.11拾到物品不上缴(根据物品金额对应损失范围进行相应类型处罚)。
8.1.12在办公室或其它禁烟区内吸烟(在仓库重地吸烟者属严重违纪,可解除劳动关系。)。
8.1.13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未关闭电脑或最后离开办公室未关闭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电源者。
8.1.14在工作场合穿着竞品服饰,穿拖鞋或其他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牌者。
8.1.15违反办公场所、仓库管理要求及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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