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答记者问
- 公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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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连接点,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增长,从2022年起连续三年突破千万,已成为我国城镇新增就业绝对主体。围绕促进高等教育人才供需适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人才支撑,迫切需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供需适配、服务升级、机制优化等方面问题。
为做好《意见》制订工作,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领导,教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有关高校、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等意见建议。
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是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重要着力点。《意见》出台后,将有效推动落实立德树人,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机制,解决好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问:请介绍《意见》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答:《意见》主体共7个部分20个条目,由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六大体系”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回答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根本遵循、基本路径和工作目标等核心问题。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关于构建体系的基本路径,要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关于构建体系的工作目标,提出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六大体系”可以划分为三个板块,由优化培养供给体系、升级传统就业服务体系、巩固支持保障体系共同组成。
第一板块:第二部分优化培养供给体系(3条)。提出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缺口状况,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第二板块:第三至第六部分,升级传统就业服务体系。包括:一是强化就业指导体系,突出育人核心,提出做实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等3项举措。二是健全求职招聘体系,突出精准便捷,提出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等4项举措。三是完善帮扶援助体系,突出能力提升,提出健全困难帮扶机制等2项举措。四是创新监测评价体系,突出科学高效,提出健全就业形势研判和进展监测机制等2项举措。
第三板块:第七部分巩固支持保障体系(6条)。对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等提出要求。明确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问:《意见》将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置于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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