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被公司辞退,是否有权获得年终奖?
- 公布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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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9年4月,张某入职甲公司。2023年5月,在年终奖发放前夕,甲公司以张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取消其工作权限。随后,张某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2022年度年终奖。仲裁过程中,甲公司出示《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作为拒绝支付的依据,该制度明确规定 “绩效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绩效奖金”。
【处理结果】
被申请人甲公司应当支付张某2022年度绩效奖金23000元。
【律师解读】
一、年终奖性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构成。故年终奖的法律属性需结合具体约定判断:
若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书面文件明确将年终奖约定为固定金额,或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则年终奖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取消发放。
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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