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补差免征滞纳金等热点问题官方解答
- 公布日期: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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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北京市发布了“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明确月缴费基数上限36348元,下限7270元,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含生育)全部险种均需从7月起按此标准缴纳。如需按照新标准补差的,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缴,免征社保滞纳金!补差金额无需参保单位自行核算,9月系统将自动核算并生成补差数据。
针对大家关心的滞纳金、缴费补差等热点问题,我们给您一一作答。
免征滞纳金的范围是什么?
免征滞纳金仅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此次社保基数上下限自动调整差额,其余原因造成的社保补缴仍按规定计征滞纳金。
申报基数需要手工调整吗?
不需要手工调整,2026年9月系统将自动核算并生成补差数据。温馨提示,参保单位如非缴费工资申报有误,无需对缴费工资手动申报调整。
在职职工如何补差?
补差业务无需职工个人操作,参保单位按期完成缴纳即可。
此前单位已按照2025年旧基数完成7月社保缴纳,职工工资与2026年新基数存在差额的,系统自动核定单位补差总金额,单位无需手动申报。参保单位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差额补缴,不计征滞纳金;超出时限将正常计征滞纳金。
需要提醒的是,有变更参保所属行政区需求的单位,须结清全部基数差额、完成补缴后,再办理区划变更业务,避免社保业务办理异常。
离职或退休职工需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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