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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阜康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宝引证码】 CLI.C.555373007
  • 案件字号:(2024)新23民终1846号
  • 文书类型:
  • 审结日期:2024.10.17
  • 审理程序:
  • 权责关键词:
  • 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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