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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某甲店;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宝引证码】 CLI.C.560454563
  • 案由:
  • 案件字号:(2025)桂03民终1285号
  • 文书类型:
  • 审结日期:2025.05.29
  • 审理程序:
  • 权责关键词:
  • 本院观点:综合诉辩双方陈述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二、上诉人是否应支付被上诉人2023年8月工资差额、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上诉人未能提供被上诉人2023年8月的考勤记录,上诉人对被上诉人2023年3月1日至8月14日期间在上诉人处工作的事实也无异议。 一审法院只是将被上诉人法定工作日月工资标准高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不支持被上诉人主张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裁判理由,并未以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推算被上诉人工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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