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运输分公司;师某;经济补偿金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宝引证码】 CLI.C.567962721
- 案由:
- 案件字号:(2025)新29民终2490号
- 文书类型:
- 审结日期:2025.11.21
- 审理法院:
- 审理程序:
- 权责关键词:
- 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甲运输分公司是否应当向师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师某要求某甲运输分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165,000元,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师某的上述主张不能成立,理由如下:首先,师某与某乙运输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1,000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方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某甲运输分公司向师某发放的工资标准并未明显降低,现师某并无证据证明某甲运输分公司降低其工资标准,其主动以某甲运输分公司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离职,该情形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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