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案例 > 正文阅览

丁洋;辽宁安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铁东分公司;辽宁省某甲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宝引证码】 CLI.C.576442559
  • 案由:
  • 案件字号:(2026)辽03民终873号
  • 文书类型:
  • 审结日期:2026.05.13
  • 审理程序:
  • 权责关键词:
  • 本院观点:该情况说明可以证明某某铁东公司已向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设立公司备案,结合某某铁东公司一审提交的申请设立分公司报告单内容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人才派遣”的事实,可以认定某某铁东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院对此予以采信。 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某某铁东公司与丁某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效力问题;二、某某中心是否应向丁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某某铁东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某某铁东公司与丁某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有效,理由如下: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

······
© 北大法宝:(www.pkulaw.cn)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是全国目前数据最丰富、内容最权威、功能最强、更新最快、用户最多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劳动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